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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将力促需求增长

实行积极的价格政策
2000-02-22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2月21日电 记者 陆彩荣今天从国家计委获悉:今年我国将实行积极的价格政策,努力促进需求增长。

为实现这一目标,国家将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,主要包括:

——进一步清理抑制消费的价格政策,通过改进作价和计价方法,促进居民增加消费。继续降低药品和农村电话月租费、通话费,减免汽车购买、使用等环节的收费,促进相关产品和服务的消费;大力整顿旅游价格,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;对居民超过一定数量的用电实行价格优惠以扩大电力消费;对部分铁路路段的客票实行季节和时段浮动价格;继续清理整顿各种与居民消费有关的收费项目,对现有收费标准进行重新审核,能降低的降低,能减免的减免。

——继续采取支持投资的价格政策,通过调整价格和收费,为基础设施建设和第三产业发展筹集资金。在充分考虑企业和居民承受能力的基础上,将适当提高天然气、水利工程供水、城市供水、城市公交等价格和教育收费等收费标准;并推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,逐步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,以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等第三产业发展。同时,通过对相关行业、产品及时调价、定价,以合理的价格、收费来引导社会投资方向,增强投资者信心,吸引国内外资金投向政府鼓励、经济发展需要的建设项目。

——进一步清费治乱减负,加强价格监督检查,减轻企业和消费者负担,为扩大需求和启动消费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。今年国家将开展电力、公安、旅游、住房、小轿车、教育、涉农收费、粮食、烤烟等8项价格检查,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进行复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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